近年来,民宅漏水事件持续升温,建筑防水问题也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受到更多的关注。
自2016年1月1日起,《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》正式施行。以立法的形式推行包含防水工程在内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。 《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挂靠方式,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。禁止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,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。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。 而第六十二条更是明确规定:北京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。从事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,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,保险费用计入建设费用。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以及防水工程,其中防水工程的保险期间至少为5年。 2016年迎来“十三五”开局,建筑防水行业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,将由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。相信值此迭代更新之际,我国防水工程质量保险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蜕变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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